■天府早報記者陳明玥攝影方煒
   今年9月3日凌晨,人南立交下橋處,一輛“瘋狂”的奧迪Q5連續撞飛兩輛出租,致一齣租上的男乘客當場死亡。26歲的無證醉駕肇事女司機陳某,事前曾喝下4杯洋酒,後被男友召來轉場吃宵夜,死亡的男乘客是一同到林蔭街連續去吃燒烤的朋友(本報連續報道)。
  今日上午,這起備受社會關註的案件將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開庭審理,檢方將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陳某提起公訴。
  律師分析
  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
  針對今年9月在人南立交下橋處發生的慘劇,檢察機關指控,被告人陳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,酒後駕駛小汽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使一人死亡兩人受傷,將涉嫌交通肇事罪對陳某提起公訴。
  對此,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剛分析認為,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,該案確實適用於交通肇事罪。
  “交通肇事致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,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,其中具有酒後、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,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這些情形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。”李剛表示,目前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,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因而發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  案件回放
  醉駕撞飛兩車一人死亡
  今年9月3日凌晨3時許,人民南路人南立交進城方向下橋處,兩輛出租車發生擦掛後,一前一後停放在最右側的車道上。
  5分鐘後,又有兩輛出租車和一輛白色奧迪Q5轎車依序從城外駛來。發現前方發生事故,前面的兩輛出租車陸續向左側變道,繞開事故車輛。哪知緊跟其後的奧迪車卻猛然加速,“砰砰”連撞前方兩輛出租車。
  目擊者稱,事發時,奧迪車開得很快,先撞上第一輛出租車,未減速,又撞向第二輛出租車。第一輛出租車被撞出五六十米遠,橫跨過右側車道,掉了個頭停在路邊的人行道上。第二輛出租車被撞出二三十米遠後停在事發車道邊,尾部撞得稀爛。在猛烈撞擊中,肇事奧迪車的車頭嚴重受損,車內6個氣囊全部彈出。
  第二輛出租車後排一名男乘客被困,多位目擊者合力打開車門,發現男乘客已經口鼻流血。120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後,確認男乘客已死亡。
  次日,警方出具血檢鑒定結果,司機陳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75毫克,超 過 醉 駕 標 準(80mg/100ml)3倍多,同時排除了陳某毒駕的嫌疑。經公安交管系統核查,司機陳某未取得駕駛證,為無證駕車。
  (原標題:無證醉駕撞死朋友 今日開庭審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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